2009年甘肃省音乐联考考试科目?各科所占分值比例是多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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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甘肃省招生办 2008-12-17 12:40:24 |
全省音乐学统考考试科目有哪些?各科所占分值比例是多少?
音乐学统考科目为:(1)主科(60%),考生可从声乐、器乐和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。声乐主科分美声、民族、流行、原生态四种唱法,美声及民族唱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200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唱,流行及原生态唱法的考生演唱曲目不限;器乐主科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,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、复调乐曲一首、独奏曲一首(中外不限),非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、乐曲两首(中外不限);理论作曲主科采用笔试。(2)视唱(10%)。(3)乐理常识(10%)。(4)听音记谱(20%)。总成绩满分10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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